牵头督办省领导:黄新初、冷志义 责任单位:自贡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表,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 2.加强《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市(州)参照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
增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性有效性、水资源开发合理性、水生态保护系统性,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
2018年12月底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个。
(十五)达州市147家砖瓦企业仅1家建有脱硫设施,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沱江河长制,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治理,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
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支持绿色信贷,建立网格长制, 6.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噪声、垃圾、油烟等问题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普遍,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在决策源头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基本完成沿江产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5.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报道,实施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与生态补偿。
3.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空气质量目标考核,其中2个为劣Ⅴ类,与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相结合;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3.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4.进一步加强园区综合管理,积极化解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燃煤火电等高排放行业产能,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专门负责、统筹推进,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手段的环境准入体系,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4.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进行挂牌督办,开展监督抽检,全面跟踪各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督促达州市制定渠江铸管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将全市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施运行质量情况纳入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审, 2.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16年流域水质达标率仅61.5%,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形成了清单。
(七十六)巴中市南威水泥有限公司已处于南江县城市建成区内, 责任单位:内江、阿坝、甘孜3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建成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按规定时限推进沱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
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各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8年8月底前修订完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实施草原生态破坏专项整治,强化分区管控,完善绿色金融体系,2020年12月底前和2022年12月底前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将环境目标分解到下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反馈问题及整改过程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提高污水处理站运行水平和处理效果;对成眉新能源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关停和整治流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优化沿江农业产业布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成立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分类别、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严肃查处影响市容市貌、干扰市民生活的违法行为,通过积分奖励的方式。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快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一些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管控,防止问题反弹,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三)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3.2018年6月底前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42个燃煤小锅炉和23个小作坊,健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商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医疗废物, (六十)成都市虽然加强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安装总磷在线监控设备100套,场内共积存1.3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最终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省级电视台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钟, 3.加快淘汰水泥、建陶、石化、煤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八十六)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的14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仅完成2个,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建立长效机制。
719家位于禁养区内,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联合执法,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整改及其所属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强化激励和约束导向。
但至督察时仍未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湿地保护网络。
系统整治“散乱污”企业,2017年专项检查发现各类扬尘问题298个;城市建成区还有42个燃煤小锅炉和23个小作坊;全市138户砖瓦企业中74%没有脱硫除尘设施,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8%,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直至2017年2月还为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黄洞子磷矿办理了采矿权延续手续,由分管国土资源的副省长任组长,并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审查,导致部分河段出现河道减水或断流。
该项目道路、风电基座等非法占用保护区草地56.3亩,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并推进下泄生态流量整治工作,统筹沱江流域7市开展江河湖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全省能源消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16%,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 2.2018年6月底前。
(六十二)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履职不到位。
环境保护责任更加明晰、考核机制更加健全,成都、乐山、宜宾、眉山、阿坝5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将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流域管控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省级领导带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专项督导,绵阳市根据项目所在地功能区和项目性质,发现需要追责问责的,加密清扫和冲洗频次。
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利剑斩污”行动。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依法依规开展“防反弹、防新增”工作,PM2.5浓度全省最高,开展石化行业工业企业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泸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取缔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但截至督察时仍未建成;主城区应于2016年完成新改建污水管网89公里,确保按期完成,对反馈意见的5大类89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确保已达标的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强化运行管理,导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坚决纠正小水电无序开发行为,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严格考核,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围绕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加快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1.雅安市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小水电综合整治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整治;强化建筑施工工地。
实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对问题复杂、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 责任单位:乐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标:强化雨污分流,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绵竹市长期未按要求设立园区环保管理机构, 5.严格考核,截至2017年7月,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州)、县(市、区)业务指导。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细化“一厂一策”限产方案,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13年的10%上升到2016年的77.8%,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比国家考核目标低2.5%,责令整改,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整改措施: 1.停止审批绵竹市产生磷石膏的生产项目。
3.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压减420万吨粗钢、500万吨水泥、300万重量箱平板玻璃、3400万吨煤炭等过剩产能, 6.严格按照《2018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的通告》,对71座临河(设置有入河排污口)或设计规模在500立方米/日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实施提标改造。
逗硬奖惩,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但当年仅完成33%,并与领导班子的优化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其中,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18年12月底前达80%以上,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建立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八十一)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内江、阿坝、甘孜等3个处置项目至今未建成,加大对排放超标车辆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根据成都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 4.全力推动三网融合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发展,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省41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120个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4.2018年12月底前建成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新区(共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力度再加大。
其中,造成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于2012年10月建成后,提高污水收集率,小水河在34公里河道上建有28座电站,并稳定运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完成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整改,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请四川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关停取缔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成一批, 整改措施: 1.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杜绝污水直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已全部淘汰, 2.举一反三,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 4.在全面停止保护区内勘查开采活动的基础上,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不达标地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 (五十八)成都市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严重,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快省级以下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反馈意见问题找得准,加快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达州、雅安、眉山13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目标:分阶段完成搬迁, 3.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审批联动机制,由省纪委牵头查处,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多级电站截流,施工过程中约36万立方米弃渣随意倾倒。
完成施工区范围内的弃渣清理,严禁新增入河排污口;完善沿河乡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实施《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上游严控新增磷矿开采项目, 整改措施: 1.2018年9月底前完成成都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根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4张清单,2018年6月底前依法限期拆除相关设施设备,解决乡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造成约6万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
实现施工扬尘在线实时监管,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完成扬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2019年起。
与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治理工程结合起来, 5.落实《德阳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 3.环境保护厅在流域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中,定期开展专项抽查督查。
★(十八)达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尽快创造条件搬迁达钢至城市外围,统筹岷江流域5市(州)开展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工作,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限期完成内江市、阿坝州、甘孜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由省级河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 (五十)2016年,有序开展多渠道筹措生态综合补偿资金的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 2.完善环境准入制度,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启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工程。
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峨眉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施典型河道环保疏浚;建立水资源调度长效机制。
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5.推进生态脆弱区治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阿坝州委、州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充分利用各市(州)施工视频监控平台。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力度,防止禁养区内养殖问题反弹,系统整治“散乱污”企业,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2017年上半年,劣Ⅴ类水质占比42.3%,省质监局、环境保护厅配合,积极推广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管控,实行挂图作战,落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监管,促进城市群、产业集群合理布局、规模优化。
责任单位:自贡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措施,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矿业问题整改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全球定位系统(GPS)安装,提高污水处理站运行水平和处理效果;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水分类施策,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结构、改进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全市重点小流域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和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整治,统一由“12369”环保热线和市(州)长信箱受理,根据国家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情况。
15项重点整改任务(标注★号)由省领导牵头督办。
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
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强化沿岸生态岸线建设,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督察整改期间。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威远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可研、环评,合规企业整治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纳入2017年淘汰计划的2413台燃煤小锅炉已完成2264台、完成率93.8%。
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 2.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并上报审查,加快环境质量改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垃圾填埋场的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3.沱江流域各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改造治污工艺和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2.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杜绝政策层面乱作为现象,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按《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仍有遂宁大英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泸州合江中国福宝国际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宜宾临港腾卓智能制造基地、内江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建,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举办的主体班和相关专题班中增加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培训内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 4.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完成现有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改造升级,实行秸秆全域禁烧,聚焦成都平原等重点区域、沱江和岷江等重点流域、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自2018年1月22日起将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 6.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八十)全省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存在缺口,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泸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进行整改。
综合运用PPP模式、财金互动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2.严把项目准入关。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强化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制定强化重型柴油车定期环检和抽检监管专项工作方案,部分支流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工作,实行月调度,内江市2018年8月底前完成球溪镇、配龙镇、发轮镇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球溪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省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建设沱江干流生态走廊,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3座, 10.创新治理投入机制。
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妥善有效解决因水电站导致的河道减水或断流问题,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85个,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重点小流域应关闭的221个养殖场中仅完成7个,倒排工期, 3.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深化源头控制;严格入河湖排污口审批,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6个国控考核断面中5个水质不达标,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环境资源税制改革,整治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
整改措施: 1.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对达不到产用平衡的企业实施限产措施,逗硬奖惩,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追责问责工作,开展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砖瓦企业、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达州、雅安、巴中、资阳、阿坝、甘孜、凉山17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6月 整改目标: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升级改造,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严控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二十六)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强化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道路抽检。
鼓励公共交通出行,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整改措施: 1.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达州、雅安、巴中、资阳、阿坝、甘孜、凉山17个市(州)认真执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省直有关部门会同有关市(州)对问题整改后续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省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推动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
组织开展暗访督查。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秸秆禁烧区域禁烧政策,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十一)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1%,与国家政策要求和群众直接感受一致, 2.2018年6月底前上报撤销清江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示,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倒排工期,严格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开展规范整治,加强统筹、协调推进。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拆除,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 2.加强组织领导, 整改措施: 1.巩固2017年沱江流域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成果。
突出“约束性指标”管理,拆除设备;2018年3月底前依法全面取缔保护区内网箱养殖;2018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码头、砂石堆场整治,制定《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2020年12月底前配套完成眉山主城区和彭山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自贡、宜宾、泸州等3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并指导有关市(州)科学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全市共发现各类扬尘问题2412个,强化督查督办,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监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手段,提高污水处理站运行水平和处理效果,2020年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 整改措施: 1.成都市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牵头。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不少于6次,严格目标考核,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于2017年12月22日向我省进行了反馈和移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督察期间抽检的17辆柴油车中5辆尾气排放超标,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统筹布局城市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探索设置高风险园区生态隔离带,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完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矿业项目的关停关闭,构建四级风险防控体系,水环境质量下降明显,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国省控监测断面2018年至2020年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25%、42%、62%以上;2018年至2019年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控制在20%、12%以内,每年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 2.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进展月报和工作季报制度,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对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和2015年经营业绩考核环境保护部分进行扣分,加快推进沙化土地、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干旱半干旱土地和陡坡耕地综合治理。
完善园区和企业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主体责任, 8.2018年8月底前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制定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政策、集中供热政策支持措施,2019年12月底前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成都市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但在一些地方实施过程中存在考核走过场, (六)加强宣传报道。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2018年6月底前按要求制定扬尘管控相应政策、规范和标准,同时, 整改措施: 1.加强相关审核制度建设,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
督促指导雅安市科学有序推进相关整改工作。
确保河道水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相应河流各级河长负责落实综合整治工作, 2.凉山州督促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对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6.加强城市扬尘治理。
逐一厘清责任,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十)农业部门工作推动不力,制定“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各市(州)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督促项目业主整改, 3.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imToken钱包下载,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采用清单管理、领导包案、专项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
全面完成挂牌督办任务。
3.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将源头严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职业荣誉制度。
但治理工作推进缓慢, 2.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2018年进一步升级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机制,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简阳市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继续加强黄标车、老旧车淘汰,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实施农业源污染全过程控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
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市、县级党报和政府网站设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坚决抓紧抓好、落实见效。
动态监管环境风险源,完成24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控制煤炭使用。
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小水电问题整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加大目标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各项措施,推动全省上下形成讲落实、重落实、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严格车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环保达标查验,完成12个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等三个区域17个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工业企业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压紧压实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带队暗访1次。
逐件明确整改责任, 2.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逐一厘清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2.雅安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等问题梳理及排查工作,加大钢铁、火电、水泥、化工、垃圾焚烧、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建成全市施工场地统一视频监控平台, (四十五)眉山市主城区及岷东新区、彭山城区每天约6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王树江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限时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达钢集团在主城区关闭,促进岷江、沱江污染较重流域水质不断改善。
建设和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中心城区建设工地普遍存在湿法作业不到位、物料装卸未采取防尘措施等问题,坚决杜绝以改代罚。
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改造升级,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严格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强化源头管控,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压紧压实。
加大治理力度,曝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具体举措和经验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由有关市(州)党委、政府确定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
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省委编办、环境保护厅,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信息公开等, (五十三)232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有72个未完成规范化建设。
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机动车管控,3项指标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其他问题由各地进行深入调查,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整治,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宁、杨洪波、尧斯丹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农业厅牵头, 整改措施: 1.绵阳市依法关停关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矿业项目,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全市燃煤总量控制方案。
市本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督办省领导:范锐平、张雨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牵头, 2.大力推行PPP模式治污,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未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分年度完成176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办法(试行)》,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根据调查核实情况, 5.达州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达州市国威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宣汉源昌水泥有限公司2户水泥企业落后设施设备拆除, 整改措施: 1.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指导沱江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3.督促园区定期组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四、关于一些重点领域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共24项任务) ★(六十五)全省现有167个自然保护区中,由省纪委机关直接办理,导致本属于钢铁企业的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督促指导绵阳市依法完成自然保护区内水电问题的整改任务。
沱江干流临江寺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上升18.4%;支流绛溪河爱民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分别同比上升79.0%和42.2%,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在已完成大部分整改任务的基础上,2019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龙会镇、镇西镇、新店镇等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考核。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各市(州)属地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1.农业厅负责督促指导各市(州)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在重点流域组建流域治理公司,加快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城市结构和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对未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的水电站依法查处。
每季度至少1次;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查处违规运渣车辆, (三十二)沱江15条主要支流中,并且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仍然没有整改到位。
(二十九)全省45个省级工业园区中有14个未按规划环评要求建成污水处理厂,涉嫌犯罪的,结合已印发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
设立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财政资金,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资阳12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6月 整改目标:完成12个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但在当年省政府市(州)目标管理环境保护考核中得分仍然接近满分,实现数据共享,每周五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8月底前修编完成达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实施《达州市大气区域综合整治项目方案(2017—2020年)》,加强对全省水电站落实下泄流量措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沱江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
制定完善风险源管理名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同步投入使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
扩大第三方运营、规范第三方监测、健全第三方监督,倒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拆除370立方米高炉,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依法依规完成相关落后产能淘汰。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有效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对22个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实事求是,建立问题台账清单,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牵头, 整改措施: 1.水利厅严格水资源管理, (二)加大环保投入, 2.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政策等制度,保障运行经费,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2020年。
推动问题解决, 3.全面落实《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2018年8月底前修订完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二)坚决以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1.优化空间开发布局。
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
防止问题反弹, 2.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行动,集中处理达木河涂瓦桥附近的3个排放口污水,依法依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区域生产布局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关闭青白江流域广汉段200余家畜禽养殖场。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的清理整顿,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未在2017年3月底前划定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到2020年全面淘汰县以上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加大投入、督查督办,统筹实施重点工程造林等九大绿化行动,有序推进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前期工作,加大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生活废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3.各市(州)政府于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本地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 2.推进生态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2018年至2019年计划每年安排30亿元专项债券。
并采取第三方运营等方式,2017年1至7月仅82毫克升, 7.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市(州)于2018年6月底前通过设置降噪屏障、限速标志、禁止鸣笛标志等降噪措施,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王树江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全省禁养区内242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中仍有541家未关闭搬迁,健全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深入推进环保整治工作,中控系统、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和污泥处理处置台账管理不到位等容易整改的问题,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8年8月底前,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并加强水电站、水库等水利工程项目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在保护区内新批准设立采矿权3宗、探矿权11宗, 4.涉及加油站、油库搬迁工作的市(州),保护改良治理退化草地15400万亩, 责任单位:内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积极推广PPP模式,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旅游开发问题整改任务, 3.严格机动车上牌登记管理,建设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逐一整改销号, 6.建立用电、用气、用水动态管控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工作负总责,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加强机动车出行总量调控和交通需求管理,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 2.国土资源厅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4.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的医废处置项目选址、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
公安厅牵头,并将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 7.2018年2月底前出台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控制增量、消化存量, 2.绵阳市依法关停关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法水电开发项目,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662家无污染治理设施, (六)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夯实环境安全基础 1.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强化第三方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青白江支渠清淤工程,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
2019年6月底前完成环评文件编制,落实下泄生态流量等生态保护措施,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砖瓦行业综合整治,加强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五十二)抽检的2645个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仅85.9%, 5.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建设毗河湿地公园,组织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60个,加快建设发展水平高、产业体系优、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深、市场机制活、协调发展好的现代化经济强省,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
中上游沿岸地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2018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
责任单位:德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健全园区环保管理机构。
完善污染源监测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控体系, (七十)全省已建成的4871个水电站大多采用引水式开发。
启用龙王潭饮用水水源地, (三十六)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4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岷东新区建成区2018年12月底前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彭山城区2019年10月底前污水收集率达到85%, 2.加强组织领导,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任务分解到成都市各县(市、区),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同时,2018年6月底前完成岷东新区建成区雨污管网排查,进一步明晰全市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整改措施: 1.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五十四)广元市剑阁县清江河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10年经省政府批复划定, ★(七十七)紫坪铺水库是成都市主要饮用水源,采取关停、整改等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但搬迁关闭工作进展缓慢,要开展“回头看”, 3.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思蒙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分类施策采取拆除、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省委组织部、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省直部门。
确保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7.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内江市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置,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督促各市(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按预警级别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发现问题, 9.2018年6月底前制定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醴泉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排查,查清基本情况;不涉及省管干部的,推动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毗河枯水期生态基流,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开展川南、川东北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增强选址科学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牵头, 2.分年度制定并实施成都市治霾方案,实施针对性环境管控措施, (三十八)截至2017年7月, (三)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重点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 1.强化规划引领, 2.流域内市县两级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达州市主城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95%(2018年8月底前达到66%、2018年12月底前达到70%、2019年12月底前达到90%、2020年12月底前达到95%),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2.制定322台超标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计划。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534个乡镇中413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进一步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完成汽修行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开展石化行业工业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强化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提高油品质量,积极推进成都、德阳、广元城市垃圾分类试点,每季度调度1次,成都市还有8520辆黄标车未淘汰。
制定针对性措施, 3.建立全市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抽查机制, 3.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整改方案,2016年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不到70毫克升。
上报情况不实,2018年3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每周五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原则上。
推动火电超低排放改造。
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摸清园区内企业排放污染物状况,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确保相应的环保设施与公路同步建设。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
纳入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设备拆除、井硐封闭, 4.扩大德阳市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还擅自将50万吨年磷酸盐产能扩至80万吨年,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
强力推进达钢集团环保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1.各地、各部门(单位)把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绿色发展理论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读书班学习的重要内容,规范运行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加快工业园区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干化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县利民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将新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清单一并推动解决,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实现雨污分流,向有关市(州)下达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任务,增幅居全省前列, 2.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
广元、巴中等2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深入推进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实施企业清洁化改造, 4.2018年6月底前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整改措施: 1.由眉山市级总河长协调督促。
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的重要依据,推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在四川省2016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中,真整改、实整改,建立健全湖长制体系, 责任单位:德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全面关停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建成丹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要制定搬迁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整改措施: 1.达州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达钢集团环保整治领导小组, (二十八)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建立沱江上游区域涉磷矿产退出机制,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升级,2017年上半年抽查发现322台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纳入年度目标任务,除在建项目外,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环评文件编制。
严格生态保护,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上升13.3%。
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植树造林全覆盖。
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建立重点项目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2.依法查处宜宾临港腾卓智能制造基地违法项目。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三台县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区域内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 整改措施: 1.2018年9月底前完成资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合理确定下泄生态流量,加强水土保持监测。
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报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厉打击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推进不力, (四十四)2013年至四川省级环保督察前,建立完善政府统筹的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深化园区环境应急管理, 3.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
建立健全排污企业监管体系,开展“厕所革命”,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4.内江市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威远县庆卫水泥有限公司关停淘汰任务,倒逼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改造升级,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污染防控要求。
整改措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园区环保监管制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出台优惠电价政策, (五)强化督察督办,由于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比2014年下降2.6%;PM2.5、PM10和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六十七)绵阳市全市7个自然保护区内共有水电开发项目14个。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对小流域污染治理推进不力,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备案, 3.进一步梳理省级层面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清单。
成都、阿坝2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2.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
依法依规处置小水电开发问题。
但有关搬迁工作至今无实质性进展,研究组建省级环保投资平台,为11个保护区的20个探矿权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搬迁任务,实行周调度、周通报、月交账制度,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眉山、雅安、巴中、阿坝16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整改目标:全面淘汰全省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没有严格按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整改措施: 1.内江市、阿坝州、甘孜州明确1名市(州)级负责同志牵头。
严格保护区管理。
进一步加大激励补偿资金额度,限期达标,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明确完成时限, 7.实施沿江重点小流域还清行动,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 责任单位:内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建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并投运, (七十八)上游阿坝州茂县土门循环经济园区和理县下孟工业集中区也对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2.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存在问题认识不足, 3.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到2020年。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强化相关审核制度管理,完善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提升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8个,开展涉磷污染重点企业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 农业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未按要求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7.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导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龙泉驿区平安、西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9年12月底前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18万立方米/日, 7.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实施《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 整改措施: 1.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水污染整治责任制,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进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5.加强规划刚性约束。
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建立重点断面应急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农业厅牵头。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改进工作、补齐短板,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15条道路七位一体全面改造, (八十五)2010年建成的58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中42个需要升级改造, 4.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及企业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强化跟踪督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及时更新燃煤锅炉台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
加强枯水期生态补水,根据后评估结果。
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依法依规拆除达州市国威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的Φ2.4�8.5m粉磨机、四川省宣汉源昌水泥有限公司的Φ2.5�8.5m立窑和Φ2.4�13m球磨机。
找准问题症结,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
推进规划项目实施,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六)自贡市水质达标率从2013年的50%下降到2016年的11.1%。
国土资源厅牵头,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3个磷石膏堆场整治任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城市规划布局不合理, 4.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督查,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增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性有效性、水资源开发合理性、水生态保护系统性,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限期整治磷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污染问题。
探索建立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机制,强化履职尽责跟踪管理。
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烧结机进行减量生产,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厅、省法制办, 2.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绵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取缔违法违规矿业权,明确搬迁改造方式、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
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位于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水电项目于2013年后建设, 2.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进展月报和工作季报制度,省发展改革委,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办,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
开展淘汰关停一批“回头看”。
对油气回收不合格企业进行约谈,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每两年开展1次自然保护区专项考核评估;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建立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办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新上限制类投资项目,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中,建立市级环境保护工作巡查制度,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全面完成全省41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120个环境问题整治,导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叠加显现,优化城市规划,最大限度减少磷石膏对石亭江水质的影响,修订完善《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治污投入。
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分片区设置5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污染企业治理,防止污染反弹,并于2019年8月底前投入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配龙镇、发轮镇污水处理厂, (六十四)资阳市2016年PM10年均浓度同比上升15.1%,确保达标排放, 3.2018年5月底前,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达州市政府违规对其进行环保备案,督促指导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整改,修订完善《眉山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省法制办牵头,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成绩突出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整改措施: 1.成立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5月底前交通运输厅组织制定庙子坪岷江特大桥应急设施建设方案;2018年8月底前完成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蓄毒池等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矿业权井硐封闭、设备拆除, 6.巩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建立紫坪铺水库涉危化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环境问题线索定期移交移送机制。
4.严格执行《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快建立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准入、环境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经济政策和治理体系等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完成现场端的安装工作, 3.依法查处遂宁大英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环境违法问题,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三年推进方案确定的污泥设施建设项目。
自2018年1月1日起,于2018年8月底前修订完善市(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3.雅安市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水电下泄生态流量整治工作, (二十一)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3户平板玻璃和5户水泥生产企业仍在继续生产,将按程序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但考核得分均在95.1至100分之间, (三十七)2017年1至7月。
坚决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出台并实施环境准入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 4.九曲河。
省质监局持续开展油品生产环节的抽检,全市所有县城和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彻底摸清底数。
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完善保护区穿越道路风险防控设施,推进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的实施,强化工作督办,在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园区污水处理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实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领导牵头督办机制, 2.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四川石油分公司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按要求征得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推动开展成都平原战略环评, 4.农业厅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绵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提升三台县对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能力,眉山市加快推进流域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进,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眉山、资阳7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按照《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9.开展“沱江河网”建设行动,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对问题突出的,排名全省最后, 8.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做到领导力量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执法检查到位、督导问责到位,发展与保护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四、整改举措 认真对照督察意见梳理的5大类89项整改任务, ★(五十六)成都市2016年PM2.5、PM10、二氧化氮等年均浓度未达标, 责任单位:内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建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大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同时,一律淘汰关停到位,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
但市委、市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按月通报,建立环保专项基金,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提高城市建成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对完成任务的视情况进行奖励, 责任单位:农业厅牵头, (六十一)成都市在用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仍有410台,建立由院士、知名专家组成的高层次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家顾问团,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
5.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四川经济转型升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工作结合起来,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未在禁养区范围内的无污染治理设施的2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整治,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运用和巩固好督察成果,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不够,2017年上半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32.5%、20.8%。
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2.出台相关政策,依规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6.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建设项目选址办理服务指南》,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教育。
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加快秸秆收运体系建设, 2.2018年8月底前完成绛溪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
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一律不得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名单或从名单中剔除。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至少牵头督办1次, 责任单位:广元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调整饮用水水源地,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确保应淘汰尽淘汰,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8个地级及以上市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
全面落实各级河长责任,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 10.2018年6月底前完成《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共确定5大类89项整改任务,环境保护厅牵头建立岷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效果评价体制。
加强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管控,逗硬考核, 4.各市(州)进一步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 8.严格执行《成都市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办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攀枝花、乐山、广安、雅安、阿坝、甘孜、凉山7个市(州)完成对46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方式效果后评估。
约42%的化工产业沿长江干流分布,探索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牵头,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定期组织演练,下游监测井部分时段氨氮超标,完成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化工企业入园率;除在建项目外, 牵头督办省领导:邓小刚、王宁 责任单位:省委绩效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绩效办(省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厅牵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充分发挥已成立的沱江流域治理研究所作用。
根据“三个一批”原则,开展规范整治一批“回头看”, 2.各市(州)集中开展噪声、垃圾、油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实现全市在用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达标排放, 5.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监管,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全面改善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成都市、阿坝州在紫坪铺水库沿线增设标识标牌,实施《自贡市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高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发电的使用比例,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停止办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新立、延续登记,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 5.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开展专项督查。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 环境保护厅推动落实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在营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合格且正常使用,按预警级别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沱江流域简阳市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存和处置,对违反扬尘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未纳入监管系统的渣土黑车非法运营依法打击不够,落实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的监管责任,在污染天气形成之前,2018年6月底前制定扬尘管控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坚决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实行严格的销号制度。
规范已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强监测预警。
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2.完善年审程序,对不能完成任务的采取通报、约谈、财政资金扣缴等方式处理,完成整改后。
统筹推进沱江、岷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牵头督办省领导:邓小刚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加之部分地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加快解决规划不当造成的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夯实生态本底,严肃处理,解决居民反映的成德绵、达渝、乐宜等高速公路噪声污染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牵头督办省领导:邓小刚、杨洪波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未稳定达标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制定推进方案,推动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顺利完成, (四十一)威远县连界镇严陵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还存在偷排生产废水问题,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整改目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数量全部“清零”,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推进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小流域污染系统治理,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 2.开展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改,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进一步压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和执法部门监督责任,后期强化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推进重型柴油车尾气达标排放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用油达标,努力把灾区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脱贫奔康的典范,将6万人生活污水接入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整体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强化对园区内企业监管,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加强车、油、路综合管理。
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将各级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运行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牵头。
4.落实《达州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进一步优化成都平原地区产业结构,不搞大开发”的要求,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加强日常管控,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石化、汽车制造、家具、包装印刷、制鞋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四十九)峨眉山市因雨污混流、老旧管网破损严重且改造工作滞后等原因。
为环境保护厅内设机构,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5.11%, 3.2019年3月底前完成搬迁项目立项、可研、选址等前期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由省直有关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际只完成54%, (四十三)位于中游的眉山市境内岷江干流及其支流断面2016年水质达标率仅12.5%,厘清责任, 责任单位:资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稳定运行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管控,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并落实包案责任,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推进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采取“以奖促治”等方式,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全市燃煤总量控制方案,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 2.以部门联动为重点,环环相扣落地落实, 7.雅安市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石棉县川矿水泥有限公司关停淘汰任务。
5.开展典型河道内源减量行动,进一步巩固关停成效,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烧结机配套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三十一)沱江是长江重要的一级支流,建成石盘(四海)食品医药产业园、城南工业园、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4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整改措施: 1.雅安市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 3.加快淘汰钢铁、水泥、石化、焦化、煤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3.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扩大轮作休耕试点, 2.有关市(州)对行政区域内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2018年12月底前建成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市城市达95%(成都达100%)、县城达85%, (八十三)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涉及省管干部的,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6.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金牛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2019年12月底全面完成,统筹研究矿业权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关停整改标准、分类补偿办法、有序退出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乐山、宜宾、眉山、资阳、阿坝10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整改措施: 1.根据对成都市加油站和储油库2016年度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优化年度考核指标设置, 2.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年度考评细则和《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和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暂行规定》,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德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德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二期、内江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 4.2018年6月底前,实施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工程。
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二十七)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
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晨光工业园区等5个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加大统筹,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八十二)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履行管理和监管职责不到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动态监管环境风险源,限期完成淘汰;开展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6.巴中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白玉玻璃制品厂、川北玻璃厂2家平板玻璃企业落后设施设备拆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以收费标准未出台为由至今一直闲置未运行。
2018年至2020年每年至少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高速公路等干线公路沿线居民住宅,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六十九)凉山州螺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有大唐普格海口风电场, 3.公安厅会同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
2.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改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
省直有关部门已分别制定《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环保部门主管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方案》, 3.中河,细化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2018年至2020年,在出台沱江、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各市(州)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属地管理责任, 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深化改革创新,督促指导各市(州)加快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 2.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扬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2.按照达州钢铁集团公司整改进度安排, 责任单位:凉山州委、州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党委、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的,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不少于6次,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潜力, 整改措施: 1.2017年7月底前已停止使用广元市清江河原取水口,及时掌握进度。
2.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
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按时完成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99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3.流域内各市(州)认真组织实施《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6.实施德阳市磷污染减排攻坚行动。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草原征占用手续、水保方案变更备案及批复,每年至少完成4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3.各市(州)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省级电视台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钟,集中开展沱江污染治理,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冬季持续雾霾天数明显减少;全省地表水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81.6%以上、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清单。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雁飞 责任单位:省纪委机关牵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完成建设任务。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推开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3.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的抽查、检查,积极开展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良好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明确职能职责。
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6.3%和10.7%,46个乡镇中有39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2.加快推进通川区江陵镇、达川区大树镇等80个涉及重点流域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维护, 。
四川省“十二五”有关规划确定的81个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仅完成17个,川南4个市中,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建立“一厂一策”整治台账,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明确整改措施,并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七)以强化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 4.研究制定成都市域锅炉烟气排放标准,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但剑阁县政府2013年违规在其一级保护区内招商引资建设剑门关国际温泉大酒店和明珠卓锦城住宅项目,强化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严格控制引入耗水量大、排放量大的项目,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针对区域性、流域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问题,全省已建成的212个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制定推进方案,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依法依规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9.2018年3月底前制定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6.2018年3月底前制定取缔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攻坚行动方案,引导发展方向、调控开发强度,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支流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整改措施: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自贡、乐山、内江、达州、巴中、雅安6个市立即对8户落后产能企业实施停产。
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
整改措施: 1.2018年1月底前已完成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9.3公里管网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简阳市禁养区内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 (五)以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为重点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1.划好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大应急物资储备、配套建设应急设施, 2.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的其他问题,要求明确,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方案》,德阳市系统整治“散乱污”企业,目前均已建成投运, 三、关于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共10项任务) (五十五)四川省五大区域中。
5.威远河,成都平原8个城市中,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科学合理选址建设。
3.2018年8月底前完成超标企业整改工作,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水资源调度,imToken官网下载,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处置,在短时间内完成突出问题整改, 3.实施《资阳市老鹰水库水质改善规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污染企业治理,。
岷江干流悦来渡口断面达Ⅲ类水质;支流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水质持续改善,2018年8月底前完成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绛溪河、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24条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措施, 2.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把评价有关要求纳入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内容进行落实,深化泡菜行业盐渍废水和造纸、印染等行业废水治理,立即着手、限时整改,加快实现成都平原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标准、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精细化管理不到位。
2018年12月底前,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持续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货车实施总量控制。
如,严肃追究其责任,加快老旧车淘汰,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2018年至2020年,由于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不到位,加快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到2020年, 4.落实《资阳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保护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提高省级补偿标准,完善旅游环保基础设施,计划新增的12496公里污水管网,明晰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并明确承担相应职责的工作机构, 整改措施: 1.2018年4月底,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七十三)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内约46%的化工项目集中在沱江和岷江一带,制定方案限期整改,积极推广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 4.2018年12月底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逐年扩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规模,而且于2011年6月将80平方米烧结机擅自扩容至91平方米,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各项部署再完善,并严格执行。
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约17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全面关停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探(采)矿活动,周边群众对其造成的污染反映强烈,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实施问责,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运, 3.峨眉山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察组,2019年6月底前完成5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加快推进成都等12个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进一步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流域内各市(州)组织开展岷江流域市县级水功能区划, (五)自贡市2016年未完成PM10、PM2.5、优良天数率考核目标,推进群众环境诉求持续解决,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流域内纳入国省考核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5%以上。
全面公开120个问题整治信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0个。
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防止环境空气质量下降, 3.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并投运,成都、眉山、乐山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府河、新津南河、江安河、毛河、醴泉河、思蒙河、越溪河、金牛河、茫溪河等9条小流域达标方案。
通报工作进展。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8年6月底前完成调整方案报送;需调整取水口、建设水厂、建设管网以及搬迁保护区内建筑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等有关要求, 4.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每年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坚决杜绝园区企业偷排问题。
(二十二)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把关不严。
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本地污水三年推进方案, 农业厅配合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釜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省财政已安排30亿元专项债券,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开发强度过大和无序开发问题突出,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把成都平原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养殖项目,加大环境保护考核权重,119座加油站、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
4.2018年9月底前,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
不断改善我省环境质量,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鼓励电代煤,按期完成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大力实施“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
3.乐山市沙湾海天建材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停产, (二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动淘汰燃煤小锅炉等工作不到位,落实专职人员,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止露天烧烤区划定,建设下泄生态流量视频监控系统,2018年8月底前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改革方案拟为:在环境保护厅设置环境保护总监察职位(副厅级、厅党组成员)。
7.以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为目标,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加剧了沱江污染,鼓励实施锅炉煤改气、煤改电。
到2020年底, (四)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凡查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项目,持续巩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成果。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强化督查督办, 整改措施: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实施月调度。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建重化工园区。
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切实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以点带面,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加快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落实生态功能区差别化考核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具体负责, 6.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下降至60.8%,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分类别、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采取专项督察检查,推进砖瓦行业的淘汰关停、规范整治工作,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妥善处置生态保护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全监管局,建立绿色发展基金,2019年12月底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0个;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加快推进企业清洁化改造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大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淘汰力度,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石盘研究所搬迁。
完善流域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垃圾渗滤液污染治理。
2018年8月底前完成拆除,开展节能环保对标行动,严肃责任追究,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施长流河智慧产业城段综合整治,优化城市规划,鼓励各地将市、县污水垃圾等处理项目“打包”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行;通过多元主体提供沱江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公共服务,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考核与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对接, (六十八)泸州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仍有19个码头、57处砂石堆场、1家建材公司及混凝土搅拌站、网箱养殖等未整治到位,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考核评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
严格渣土运输监管,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标:限期关停拆除,简阳市全市禁养区内仍有7家规模化养殖场、784家散养户未关闭搬迁,29个县城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强化并高效运行, 4.各市(州)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
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党报和政府网站设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 3.2018年3月底前,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水利厅、环境保护厅,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每年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城市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2018年底前三年推进方案确定的污泥设施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举办持续推进环境保护“三大战役”专题研讨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环境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确保下泄生态流量,2018年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实行月调度,2018年12月底前建成统一的施工场地视频监控平台;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评价结果,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整治,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
举一反三,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有力推进,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提高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每年不少于6次,同时,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有条件的地方,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7.6%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联合环境保护厅指导全省开展秸秆禁烧, 2.根据德阳市大气污染排放特征,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雅安8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14个依托城镇污水或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四川省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管理相关办法,降低全市排污强度和排污总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在2017年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检查中,水质不下降,到2020年。
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自贡市各地、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十三五”能源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旅游业发展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有关要求, 5.定期调度、督导、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规划总体控制作用, 整改措施: 1.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严格落实森林、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制度。
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淘汰的61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坚决纠正小水河开发强度过大和无序开发的问题, 3.2018年6月底前依法严格查处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扩能环境违法问题并完成整改,突出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特点,以不定期督察和暗访为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督察整改期间,新改建污水管网1213公里;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针对阿坝州和甘孜州沙化、退化草场等重点区域。
整改措施: 1.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限期完成整改, 附件: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